不为傍人羞不起,为郎憔悴却羞郎。

竹清松瘦 目录 随笔杂谈
0

在《莺莺传》中,虽然没有老夫人的干扰破坏,但莺莺和张生这份情缘还是没有什么结果。张生到京城求取功名,后来就和莺莺断绝了关系。一年多后,张生娶妻,崔莺莺也嫁了别人。张生没羞没耻,还到莺莺夫家,以莺莺表兄的名义(这倒不是冒充的)想见莺莺一面,但莺莺坚决不见他,回了他这样一首诗:

卷800_10 【寄诗(一作绝微之)】崔莺莺

自从销瘦减容光,万转千回懒下床。不为傍人羞不起,为郎憔悴却羞郎。

“不为傍人羞不起,为郎憔悴却羞郎”,意思是说我不是为了什么原因羞于和你见面,而是你该羞于和我见面。诗中莺莺对其“自荐枕席”的事情并不感到羞愧,她觉得张生(元稹)的负心薄情才是真的该羞愧!正像钟惺《名媛诗归》卷十四评点的那样:“羞不为情事,不讳众见,为郎羞郎,只欲使其自愧耳!绝之之意已坚。”此处的莺莺完全是一个盛唐女子的气象,她并不以真情付出为愧,而是辛辣地讽刺了元稹的无情和薄倖。
我们前面说过,真实的故事中并没有莺莺之母 郑老夫人的强加阻扰,那又是什么原因将他们这对当时信誓旦旦的鸳侣拆散呢?答案就是:功名和权势。
对于张生和莺莺分手的细节,《莺莺传》中语焉不详,看来元稹自己也心中有愧,知道拿不到台面上来。既然张生就是元稹,我们可以从历史上查一下元稹的行迹:
元稹自从赴京应试以后,以其文才卓著,被京兆尹韦夏卿所赏识,且与韦门子弟交游,在唐朝,韦、卢、裴都是唐朝大族,元稹有诗名《陪韦尚书丈归履信宅因赠韦氏兄弟》:“紫垣驺骑入华居,公子文衣护锦舆。眠阁书生复何事,也骑羸马从尚书。”诗中一副趋炎附势的丑态。元稹后来知道韦夏卿之女韦丛尚且待字闺中,于是不久就勾搭上了韦小姐,这对元稹来说,是一个走门路、攀高枝的绝好机会。崔莺莺虽然才貌双全,也是名门闺秀,但她父亲死了,剩下只有老母弱女,虽有不少钱财,但早没有了权势。俗话说:“朝中无人莫作官”。所以他权衡得失,最后还是娶韦丛而弃莺莺。
在唐朝,是相当讲究门第身份的,对于出身寒微的士子来说,能攀上一桩豪门亲事更是很有必要的。正如天涯网友GOTO9所说:“在唐朝时候,年轻人普遍的梦想有两个:金榜题名,娶妻生女;就如同现在的大学生的梦想,考上公务员,讨个有钱人做老婆。”好多人停妻再娶,当了“陈世美”型的,莺莺和元稹尚毫无名份,元稹更是毫不犹豫地弃之如遗。
聪明的莺莺早就预料到这样的结局,她说:“始乱之,终弃之,固其宜矣,愚不敢恨。必也君乱之,君终之,君之惠也”,就是说如果你对我“始乱终弃”,我也不敢怨恨,但如果你能始终如一,那是你有良心。当然莺莺也不是朝秦暮楚,“不在乎天长地久,只在乎曾经拥有”的那种女子,莺莺是很看重这份感情的,她曾寄信和玉环、丝、文竹茶碾等东西给元稹,信中说“玉取其坚润不渝,环取其始终不绝。兼乱丝一絇,文竹茶碾子一枚。此数物不足见珍,意者欲君子如玉之真,俾志如环不解,泪痕在竹,愁绪萦丝……”其中深情,令人感慨唏嘘不已。
然而,负心的张生(元稹)却十分狠心地断绝了和莺莺的关系,他还在文中诬蔑莺莺:“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,不妖其身,必妖于人。使崔氏子遇合富贵,乘宠娇,不为云为雨,则为蛟为螭,吾不知其变化矣。昔殷之辛,周之幽,据百万之国,其势甚厚。然而一女子败之,溃其众,屠其身,至今为天下戮笑。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,是用忍情。”把莺莺比成祸国败身的红颜祸水,张生负心抛弃人家,反而倒似有“大智慧”,能“慧剑斩情丝”似的。对他这种无耻的行为,前人早有公论,陈寅恪先生对其评价说“自私自利。综其一生行迹,巧宦固不待言,而巧婚尤为可恶也。岂其多情哉?实多诈而已矣”。鲁迅先生也说:“惟篇末文过饰非,遂堕恶趣。”可见张生(元稹)辩解非常苍白无力,“文过饰非”四字说得一针见血,十分精到。

« 上一篇: :下一篇 »

发表评论